各单位、各部门:
为客观公正评价教职工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激励教职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调动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根据大连财经学院教职员工考核办法,现就2022年全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全面考查的原则,以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二、考核对象
中层干部以外的全体在编在职教师、管理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工勤人员。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大连财经学院2022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小巍 姚恩全
副组长:马强 李文国 徐哲 肖云强 邹亚新
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各教学单位、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由人事处处长兼任。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考核工作组,具体构成如下。
专任教师考核组:
组长:姚恩全
成员:杜丹 马大勇 姚丹 刘怡琳 刘鸿 迟梅华 王晓雪 徐佩文 韩野 蔺琳 张树安
学团工作人员考核组:
组长:马强
成员:李天沐 朱锴 吴爽 代雷 王晨菲 刘瀚洋 付瑶 李彦峰 季万新
教学管理人员考核组:
组长:李文国
成员:韩颖 杜丹 马大勇 姚丹刘怡琳 刘鸿 迟梅华 王晓雪 徐佩文韩野 蔺琳 张树安
行政管理人员考核组:
组长:徐哲 邹亚新
成员:海龙 李晓燕 杨海涛 付喆 王洪艳 王晓雪 徐佩文 赵曼彤 赵崇
教辅与保障人员考核组:
组长:肖云强
成员:张莹 高威 高泽明
四、考核内容及等次
(一)考核内容
学校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各类人员进行考核,重在考核各类人员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业绩、敬业精神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根据各类人员岗位性质的不同,具体考核内容有所侧重。
(二)考核等次
本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1.优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精通,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工作任务完成好,业绩突出。
(1)考核等次被评为优秀的教学科研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学校考勤制度和教学纪律、按时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及科研工作量的基础上,应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
①当年度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
②在高水平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或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科研成果奖;
③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及实践并做出较大贡献,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为学校取得良好声誉。
(2)考核等次被评为优秀的行政、教辅及工勤人员,在严格遵守学校考勤制度和工作纪律,保质保量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各项任务的基础上,应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
①因工作业绩突出,当年度获得校级及以上奖项;
②起草过本部门重要文件、调查报告、工作计划或总结,或组织重大会议,工作成绩显著;
③具有较强的工作创新精神,服务态度好,在为学校增收节支、解决技术难题、安全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④发表与岗位工作相关的论文或在技术革新、工作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3)教职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
①被通报批评的;
②事假累计5天以上或病假15天以上的;
③出现工作失职,发生教学事故、管理失误或其他责任事故的。
2.良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熟练,工作积极,顺利完成工作任务,效果良好。
3.合格:有基本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能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基本达到工作要求,基本完成工作任务。
教职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最高只能定为合格:
(1)事假累计20天以上50天以下,或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的;
(2)旷工3个工作日以上或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3次以上的;
(3)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处分的。
4.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有严重失误。
教职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1)旷工5个工作日以上或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5次以上的;
(2)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或受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3)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且不服从岗位调整的;
(4)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群众意见很大,影响恶劣,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5)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的直接责任者;
(6)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考核程序和要求
(一)在我校任职未满一年的员工只参加考核,不评定考核等次,不作为评优基数。考核结果将作为试用期内员工转正定岗的依据。因病、事假等累计脱岗3个月以上者,不定等次。
(二)各单位(部门)人员分为5个考核组进行考核,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组别 |
人员构成 |
组长 |
牵头单位 |
专任教师考核组 |
全体专任教师 |
姚恩全 |
人事处(负责联络) |
学团工作人员考核组 |
学生处和团委所有工作人员、各学院辅导员 |
马强 |
学生处 |
教学管理人员考核组 |
教务处所有工作人员、各学院教学(行政)秘书 |
李文国 |
教务处 |
行政管理人员考核组 |
组织部、宣传统战部、工会、科研处、人事处、学校办公室、招生就业处、财务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所有工作人员 |
徐哲 邹亚新 |
人事处 |
教辅与保障人员 |
信息中心、图书馆、档案馆和保卫处所有工作人员 |
肖云强 |
图书馆 |
(三)2022年度各单位、各部门考核结果为优秀及先进工作者比例和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四)各学院要成立专任教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通知的相关考核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专任教师年度考核实施办法(方案),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按照考核要求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各学院需要报送的材料包括:专任教师个人填写的《大连财经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2)、《大连财经学院专任教师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和本部门专任教师年度考核实施办法(方案)。各学院在考核过程中的原始材料由各学院自行存档。
(五)除专任教师以外所有人员的考核环节分为自评、互评、部门领导评分和主管校领导评分四个环节。其中:自评分数占10%,互评分数占30%,部门领导评分占50%,主管校领导评分占10%。
被考核人员填写《大连财经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2),填写《大连财经学院年度非专任教师岗位人员考核自评表》(附件4)),对本人一年来的工作表现进行自评打分。
被考核人员在本考核工作组牵头单位的组织下开展互评打分,填写《大连财经学院年度非专任教师岗位人员考核互评表》(附件5)。
被考核人员所在部门领导对被考核人员进行打分,填写《大连财经学院年度非专任教师岗位人员考核部门打分表》(附件6)。
被考核人员主管校领导对被考核人员进行打分,填写《大连财经学院年度非专任教师岗位人员考核主管校领导打分表》(附件7)。
各考核组牵头组织单位在各考核组组长的领导下,根据被考核人员的自评、互评、部门领导和主管校领导的评分对被考核人员进行综合打分并进行排名,填写《大连财经学院年度非专任教师岗位人员考核综合评分汇总表》(附件8),提交本考核组审议、确定考核结果。
各考核工作组牵头组织单位需要报送的材料包括:附件2、附件4~8。
(六)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议先进工作者名次,确定先进工作者等级,并报校领导班子审议。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先进工作者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给予批评教育,扣发考核当年一定比例的年终奖或其他相关费用,延期1年晋升职称(包括转评)。连续两年考核为不合格者,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调整工作、降职或辞退。
七、对考核结果异议、复议的处理
被考核者如对考核结果存有异议,有权向学校相关领导、部门进行申诉,相关领导、部门接到申诉后,应及时做出处理。
八、其他事宜
(一)由于个别部门人数较少,相关部门人员采取联评方式进行年度考核,采取联评方式进行考核的人员由各牵头单位具体组织相关考核工作。
(二)担任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管理人员(中层干部)的有关要求进行考核。
(三)考核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评审,认真把关。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布置,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九、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
时间 |
下发通知 |
2022年11月28日 |
各考核组考核 |
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12日 |
先进工作者奖励等级评定 |
2022年12月15日 |
附件:
附件1:2022年各单位、各部门考核结果为优秀及先进工作者比例和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4:大连财经学院年度非专任教师岗位人员考核自评表.xlsx
附件5:大连财经学院年度非专任教师岗位人员考核互评表(参考).xlsx
附件6:大连财经学院年度非专任教师岗位人员考核部门打分表.xlsx
附件7:大连财经学院年度非专任教师岗位人员考核主管校领导打分表.xlsx
附件8:大连财经学院年非专任教师岗位人员分组考核综合评分汇总表.xlsx
大连财经学院人事处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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