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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金普新区引进“名校优才”生活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金普新区集聚人才十项重点政策》,现就开展2021年金普新区引进“名校优才”生活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新区创业(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1年劳动(聘用)合同,依法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工薪所得税。其中用人单位为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要求其工商注册地和税收征管关系均在金普新区。

引进时间要求在2019年9月22日之后(一般以引进后在本单位缴纳保险时间为准)。

二、申报条件

“名校优才”是指国内“双一流”大学(全日制)和全球排名前200的海外高校(港澳台地区高校参照同一标准)毕业2年内的毕业生(本年度受理2018年9月22日之后毕业的毕业生)。双一流大学名单以教育部最新公布认定名单为准;全球排名前200的海外高校参考国际上公认四大排名权威机构排名,具体包括:

1.美国的USNEWS大学排名;

2.英国的QS世界大学排名;

3.英国的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

4.中国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

三、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按照博士、硕士、学士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分5年平均发放(每年发放补贴前将对用人单位和个人的资质进行复核)。发放补贴期间,“名校优才”需按约履行劳动(聘用)合同,如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则停发剩余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与安家费补贴不能重复兼得。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金普新区引进“名校优才”生活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护照只适用海外人才);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国内毕业证书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学历提供教育部海外学历认证证明以及权威机构的排名证明(如网站截图等);

5.劳动(聘用)合同书(公务员提供录用、调任或转任审批手续);

6.在所属单位近6个月社保连续缴费证明或个税缴纳证明(系统查询打印,个税证明仅限外籍人员);

7.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非企业单位提供法人登记证书);

8.税务部门出具的涉税信息查询(结果需体现出税收征管关系在金普新区的内容);

9.金普新区引进“名校优才”生活补贴申请汇总表。

五、受理方式

1、所有申报材料都须通过政策兑现平台上传提交(http://policyreport.dljp.gov.cn:34128/kfqjbfs),材料1-8需用原件扫描成PDF加盖单位公章,材料9需提供可编辑的excel文档,上传提交平台。

2、在后续审核工作中,申报人需配合政府主管部门提供相关原件、复印件及其他材料。

3、对故意编造虚假信息、伪造申报材料、隐瞒违规行为骗取相关资金的个人和单位,除责令立即纠正,停拨、追回相应资金外,将通报有关部门,纳入诚信黑名单,取消相应政策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六、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29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申报平台也将关闭,不再受理。请各拟申报企业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申报。

七、政策文件名及文号

《金普新区集聚人才十项重点政策》(大金普工委发〔2019〕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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